DL 5009.2-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:架空电力线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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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数: |
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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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08-11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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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27.100,F 25,备奏号:J410- 2005 OL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,P D L 5 0 09 .2 一 2 00 4,代 替 D L 5 00 9. 2 一 1 99 4,电力 建设安全工作规程,第2部分:架空电力线路,Code of safety operation in power,en gin ee ringc onstruction,Part 2: power transmission line,2004-12-14发布2005-06-01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,DL 5009.2一2004,目次,前言,, ,,,‘。.. 11,1 范围,,,.. 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‘2,3 基本规定,,. . 3,4 材料、设备的存放和保管.. 5,5 文明施工,4,,,,,,,一8,6 施工用电.. t0,7 防火防爆.. 12,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.. 14,9 工地起重和运输一16,10 基础工程,.22,11 杆塔工程..30,12 架线工程3 9,13 不停电与停电作业,,,,,一51,14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.. 56,15 其他.. 64,附录A(规范性附录) 送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. 65,附录B(资料性附录) 送电工程常用数据一66,条文说明.7 1,DL 5009.2一2004,月9 舌,本 标 准 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,本 标 准 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《关于下达2002年度电,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的通知》〔国经贸电力【2002] 973,号)的安排修订的,DL 5 0 09 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》分为三部分:,— 第 1部分:火力发电厂,— 第 2 部分:架空电力线路,— 第 3部分:变电所,本 部 分 为DL 5009的第2部分,是对DL 5009.2-1994《电,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架空电力线路部分)》的修订。DL 5009.2,-1994颁发九年多来,为确保电力建设的施工安全、确保电建,职_L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。但是随着新技术、新工艺、,新设备、新材料的发展,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,故在这次修订中做了较大的删改与增加,本 部 分 结合架空电力线路施工的特点,对安全、文明施上提,出了全面的要求,本 部 分 代替DL 5009.2- 1994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架,空电力线路部分)》,本 部 分 与DL5 009.2-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,— 强 调从技术上、措施上确保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,失 去 保 护 ;,— 增 加“文明施工”一章(见5章):,— 增 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《送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》中,的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部分的各种安全施上设施;,— 增 加“建设单位”、“监理单位”、“工程设计人员”(见,DL 5009.2一2004,3.0 .1 条 );,— 增 加 “爆破施工”的基本规定(见3.0.14条);,— 增 加“爆破器材库”的规定(见7.2.2条、7.2.5条);,— 增 加 “自卸车”使用的规定(见9.1.12条);,— 删 除 原标准中人力和机械装卸部分内容(原标准第85,条 、 第 88 条 、 第 93条);,— 删 除原标准中人力绞磨的使用规定(原标准第360条的,3. 4 ) ;,— 增 加“基础工程”的部分规定(见10.1.1.1 0.1.2,1 0.1.12.,10 .1. 13 . 10 .2. 19 . 10.3.3, 10.3.16.1 0.4.5. 10.5.7条);,— 增 加“杆塔工程”的部分规定(见11.1.1,1 1.1.7.1 1.1.巧、,11 .1 .1 7 , 1 1 .1 .1 9 .1 1.1.20.1 1.1.21, 11.1.22.1 1.4之、11.4.5.,11 .4.6 . 1 1.4 .7 , 11.6.3, 11.6.15. 11.6.16条);,— 增 加 “架线工程”的部分规定(见12.1.2.1 2.2条):,— 增 加 “不停电作业与停电作业”的部分规定(见13.1.1.,13 .1. 2. 1 3.4 .1 . 1 3.4.4. 13.4.10条);,— 增 加 “施工机械及工器具”的部分规定(见14.4.12,14 .5.6,条 );,— 部 分条文的词句修改、顺序变更、位置调整及内容归类,和 增 加 ,本 部 分 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,本 部 分 的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,本 部 分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,本部 分 由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归口,本 部 分 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并,负责解释,本 部分 主 要起草人:张志敏、黄山祥、范龙飞、于海波、姚,士东、段锋光,DL 5009.2一2004,范围,本部 分 规 定了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,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应遵守的安全施工、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应采,取的措施,本 部分 适 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110kV-500kV架空电力,线路的施工。35kV - 63kV及750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可参照,执行,DL 5009.2一2004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,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,然而,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,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,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口,GB 3 60 8 高处作业分级,GB 5 972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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